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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德市中医院增加医用帘安装轨道隔帘项目采购比选公告

发布日期:2023年06月27日

根据相关要求,现宁德市中医院增加医用帘安装轨道隔帘采购项目组织院内比选,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。

一、项目概况

1、项目名称:宁德市中医院增加医用帘安装轨道隔帘采购项目

2、经办部门:宁德市中医院后勤管理科

3、服务最高限价及标的内容

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货物的零备件等货物部分,包括运输、安装、调试、培训等伴随服务。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。

4、、供应商须对“采购货物一览表”中的序号1-1至序号1-3的所有货物进行单价报价,超过单价限价的,其投标无效,具体限价要求详见表1。采购人以成交供应商所报的单价,并结合实际采购数量进行最终结算。

1:采购货物一览表

品目号

序号

产品名称

暂估数量

单位

单价限价(元)

小计(元)

1

1-1

不锈钢材质

320

78

24960

1-2

    医用隔离帘

450

38

17100


1-3

医用隔帘轨道

283.5

60

17010

人民币大写:伍万玖仟玖零佰柒拾元整

合计小写:59070 .00元

4、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投标,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。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

二、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)

1、投标是需要提供样品(详见附件)

    2、提供样品的出厂检验报告(详见附件)

三、商务条件

1、合同履约期限:合同期限一年,交付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。

2、交付时间:合同签订后 (7) 天内完成,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格产品交付实际所需货物,并安装调试、验收合格完毕交付使用。

3、交付条件:验收合格

4、验收方式数据表格

验收期次

验收期次说明

1

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规定验收,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。

5、付款方式:

支付期限

支付比例(%)

支付期次说明

1

90

按实际供货量供货,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供合格货物,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,经验收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按实际供货量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给采购人,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。

2

10

验收后3个月,采购人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。

 

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(一)基本条件

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)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6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(二)特定资格条件

1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   2)本项目由各公司自行现场勘查,不统一安排现场勘查。

 

、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

1.报名表;

2.提供本项目具体实施方案(含服务报价);

3.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或事业法人登记证)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,并加盖公章;

4.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;

5.提供3年内在宁德市区内提供同类服务的业绩资料;

    、报名时间及地点等。

   1. 凡有意参加公司,请于20237309:00开标到达,逾期不予受理。    

    2.联系方式

 址: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16号宁德市中医院

   编:352100

 话:0593-2093006

 联系人:  林玉梅  

3.现场询价时间:20237309:00,地点:门诊五楼会议室。每家公司仅限代表1人参加,也可直接在提供报名资料时说明按照线上报价为准。

、其他未尽事项另行通知。

 

 

宁德市中医院  

20236月2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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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中医院窗帘附件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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